离婚后小孩子迁户口,通常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孩子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小孩子迁户口问题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流程。
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不同地区对于户口迁移有不同的政策要求。有些地方可能对迁入地的房产、居住年限等有规定。比如某些城市要求在当地有自有房产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孩子的户口才能迁入。所以,在着手办理迁户口之前,要通过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详细了解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具体政策。
准备相关材料:主要材料包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能证明孩子抚养权归属,是迁户口的重要依据。孩子的出生证明用于证明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这些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准迁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材料,申请开具准迁证。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迁证。例如,如果孩子要随母亲迁入母亲娘家所在户口,母亲就需带着上述材料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迁移证:持准迁证到孩子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在审核准迁证及相关材料后,将孩子的户口信息进行迁出登记,并开具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最后,带着迁移证回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入户手续。工作人员会将孩子的户口信息录入迁入地的户籍系统,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至此完成。
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