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去法院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需先确认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材料,向法院提交起诉,经法院受理立案后参加庭审,最后执行判决。

一、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按照约定来。例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那么就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

1. **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等具体金额;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借款的经过,包括借款时间、地点、方式、金额、约定的还款时间等情况。

2. **证据材料**:主要是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的交付情况,借条或借款合同能证明双方的借款合意。

3. **身份证明**:原告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三、向法院提交起诉

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带到管辖法院的立案庭,提交给立案法官。法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符合要求,会予以受理;若材料有欠缺,法官会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

四、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计算诉讼费用。原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否则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

五、参加庭审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原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要按照法官的指引,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出示证据,并对被告的观点进行反驳。庭审结束后,等待法院的判决。

六、执行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而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财产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怎么自己去法院起诉借钱不还的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