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后,通常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通知鉴定。但情况复杂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作出鉴定安排后,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在实际操作中,鉴定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申请人数的多少会影响鉴定的安排。如果在某一时间段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人数众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负荷增大,通知鉴定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迟。另一方面,伤情的复杂程度也会造成影响。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伤情,可能需要组织更多的专家进行会诊和讨论,这也会导致通知鉴定以及最终得出结论的时间延长。

不过,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鉴定结果,相关部门也在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申请人在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鉴定安排的进展情况。虽然规定了大致的时间范围,但具体的通知鉴定时间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后多久通知鉴定(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