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聊天记录等。

向法院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会安排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怎么申请法院离婚手续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