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做担保人需要签订保证书,无需额外特别手续。需要的证件一般有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信息的材料。
在醉驾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若其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履行相应义务并可能涉及一些手续和证件要求。
关于手续方面,主要是要签订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这份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明确了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人需要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在证件方面,最主要的是能够证明保证人身份的证件,通常是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执行机关可以通过身份证核实保证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能证明保证人固定住所和收入状况的材料。固定住所证明可以是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这是为了确保执行机关能够随时联系到保证人。收入证明则可以是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以证明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醉驾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有资格成为醉驾案件中的担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