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在符合条件时可解除购房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中,按时交房是开发商的重要义务。若开发商延期交房,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一般来说,违约金按照购房者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例如,合同约定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若购房者已付房款为100万元,延期交房10天,那么开发商需支付的违约金就是1000000×0.0002×10 = 2000元。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购房者依然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因延期交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租房费用等。
购房者可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购房者可以先进行书面催告,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交房。若开发商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且,在解除合同后,开发商除了要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总之,商品房延期交房对开发商来说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购房者则拥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