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不能再适用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处于缓刑期间意味着刑罚已经确定并开始执行,并非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所以不存在适用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若缓刑期间出现新情况,可能涉及撤销缓刑等处理。

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缓刑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从适用阶段来看,取保候审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缓刑是在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一定刑罚后,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宣告缓刑。当罪犯进入缓刑期间,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刑罚开始执行,所以不存在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

如果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于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在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间取保候审怎么处理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