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有明确规定,主要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与自住相关的住房消费,而商业用房不属于自住住房范畴,因此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严格界定。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为了满足自身居住需要而购买的房产,例如普通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而商业用房通常包括商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其用途主要是用于商业经营或办公等非居住目的。

从公积金的资金性质来看,它是一种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如果允许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业用房,就违背了公积金制度的初衷,会使公积金偏离其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定位,不利于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商业用房的市场风险和性质与自住住房有所不同。商业用房的价格波动、经营风险等因素较为复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业用房可能会增加公积金资金的风险。

所以,无论是从法规规定,还是从公积金制度的性质和目的出发,商业用房都不在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内。如果有购买商业用房的需求,通常可以通过商业贷款等其他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

商业用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