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再次犯罪一般较难判缓刑,若要争取缓刑,需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并且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办理过程通常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然而,对于判刑后再次犯罪的情况,如果构成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适用缓刑。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样不适用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若判刑后再次犯罪的嫌疑人想要争取缓刑,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自身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这可以体现出一定的悔罪态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可以通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自己符合缓刑条件的意见,律师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嫌疑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补救行为等,以证明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
到了审判阶段,律师会在法庭上为嫌疑人进行辩护,强调其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和情节,判断嫌疑人是否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如果法院认为嫌疑人符合缓刑条件,就会依法作出缓刑的判决。但总体而言,判刑后再次犯罪本身就反映出一定的社会危险性,相较于初犯,争取缓刑的难度会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