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存在多方面区别,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法条,二者在侵犯对象、行为手段、刑罚设置等方面不同。

一、侵犯对象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这些人员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依法开展工作,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而袭警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具有特殊的执法职责和权力,保障他们依法执行职务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二、行为手段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手段包括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这里的暴力、威胁程度没有特别的限定。例如,使用轻微的推搡、言语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的行为手段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另一种是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相比之下,袭警罪对暴力手段的规定更加具体和严格,突出了对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保护。

三、刑罚设置 犯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袭警罪的刑罚设置更为严厉,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特殊保护。

四、法律意义 妨害公务罪是为了保障国家机关等正常的管理活动和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袭警罪的设立则是基于人民警察执法环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保护,维护国家法治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

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