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不还起诉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判决结果执行。

当遇到私人借款不还的情况,起诉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而言,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按照约定来。比如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那就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 1. 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具体金额、利息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借款的时间、地点、方式、用途以及被告未还款的情况。 2. 证据材料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据;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明借款交付的证据;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借款合意以及催款情况的视听资料。

三、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立案。

四、开庭审理立案后,法院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原被告送达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充分阐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被告进行答辩和反驳。

五、判决与执行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被告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