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不过,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起诉离婚的审理期限和适用的程序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案情相对复杂,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关于是否能够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例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然而,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存在上述法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原告若坚持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般情况下判决离婚的概率会相对较大。总之,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最终判决离婚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看。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