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需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证据的收集。虽然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比如转账记录,这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的,转账记录能够证明资金的流向。聊天记录也具有重要作用,与借款人的聊天记录中如果包含借款的时间、金额、用途等关键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此外,电话录音同样有效,在与借款人沟通时进行电话录音,让其承认借款事实。证人证言也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其次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借款的经过,包括借款时间、地点、款项交付方式等。
然后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最后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收集好的证据、撰写好的起诉状等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