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不认罪,若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依然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若证据不足,应作无罪处理。不认罪可能影响量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错过一些从宽处理的机会。

在刑事诉讼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案件的证据达到了上述标准,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现有证据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有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有现场提取的指纹等物证与犯罪嫌疑人相匹配,还有证人看到犯罪嫌疑人携带赃物离开现场等,即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也不影响对其定罪。

反之,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还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若在提起公诉前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而不认罪则可能错过这些从宽处理的机会。

刑事犯罪不认罪会怎么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