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一般不能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但如果有配偶者与第三者重婚或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有过错的配偶请求损害赔偿。
一、法律规定方面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婚姻法律主要调整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明确规定的是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的配偶请求损害赔偿,并没有规定可以向第三者主张赔偿。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况及方式如果有证据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构成重婚或者存在同居的情形,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有过错的配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对于重婚的证据,可以是他们领取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相关的视听资料等;对于同居的证据,可以是他们长期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信息、邻居的证言等。
三、起诉的具体流程无过错方需要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有过错的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无过错方需要充分举证证明配偶存在重婚或同居等过错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害。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虽然不能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但通过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