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表现主要包括行政干预、合同违约、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非法限制经营活动等方面。
行政干预是较为常见的侵犯企业经营权的形式。一些行政部门可能会超越法定权限,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不当干涉。例如,强制企业合并或分立,要求企业必须采购指定供应商的产品,或者不合理地限制企业进入某些市场领域。这种行政干预严重破坏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利,干扰了企业正常的市场运营和发展规划。
合同违约也可能构成对企业经营权的侵犯。当合作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时,会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比如,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原材料,导致企业生产停滞;销售商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采购产品,使企业的销售计划受挫。这些违约行为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
知识产权侵权同样不容忽视。如果其他企业或个人未经授权使用企业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会损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例如,假冒企业的注册商标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不仅会使消费者对企业品牌产生负面印象,还会抢占企业的市场份额,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不正当竞争也是侵犯企业经营权的重要表现。一些企业可能会采用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竞争优势。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合法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此外,非法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也是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表现。例如,一些单位或个人可能会通过非法手段限制企业的货物运输、阻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场所出入等。这种行为直接干扰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使企业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展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