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在法律层面,对于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着明确的限制规定,这主要是基于遗传学、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虑。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的关系。具体来说,包括生育自己的长辈,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及自己所生育的晚辈,像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是因为直系血亲有着直接的血缘传承关系,他们之间的基因相似度极高。如果直系血亲结婚生育,会大大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概率,对后代的健康极为不利,从人类繁衍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是不被允许的。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是指从自己这一代开始向上或者向下数三代。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常见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这里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如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同样,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基因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结婚生育也会提高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病风险,所以法律也禁止他们结婚。
总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是保障人口质量、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重要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