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出判决结果书的时间需根据适用的程序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出具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并出判决结果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如果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开始计算,一般三个月内就会出判决结果书。但这三个月是从立案日起算,并非开庭日,若立案到开庭已过去一段时间,那开庭后到出判决结果书的时间会相应缩短。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对于离婚案件中案情相对复杂、争议较大的情况,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普通程序下,正常情况是六个月内出判决结果书,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案件的审理时间还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案件涉及的证据收集难度、是否需要进行鉴定、当事人是否申请延期审理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出判决结果书的时间有所变化。因此,虽然有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但具体到每个离婚案件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书,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