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争取抚养权的申请通常指变更抚养权的申请书,一般需包含标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内容。
以下为撰写再次争取抚养权申请的具体内容及要点。
标题:一般为“变更抚养权申请书”,置于文档首行居中位置,清晰表明文书性质。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在标题下方分别列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若有法定代理人,也要写明其相关信息。准确的信息有助于法院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地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例如“请求判令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申请人所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让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如“判令被申请人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详细阐述原抚养权归属情况,以及现在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原因。比如,若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可说明对方所患疾病名称、治疗情况及对抚养孩子产生的不利影响;若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要列举具体事例、时间、地点等。同时,要说明申请人具备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等,以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结尾:写明致送的法院名称,如“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申请人需在申请书末尾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撰写申请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逻辑清晰,语言规范。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