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鉴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对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而言,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通常情况下,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需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工伤职工的伤情较为特殊,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诊断和鉴定,或者专家组对鉴定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等。在这种情况下,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也就是说,最长可能需要90日才能得出鉴定结果。

当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同样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要时也可延长30日。

申请工伤鉴定后多久出结果(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