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开庭并非一定需要律师,是否聘请律师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离婚案件事实清晰、双方争议较小且当事人对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较为了解,那么可以不聘请律师;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财产分割巨大、抚养权争夺激烈等情况,聘请律师是很有必要的。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参与第一次开庭。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离婚案件,例如双方对离婚的意愿基本一致,财产分割清晰,没有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自己能够清楚地表达诉求,并且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情况下不聘请律师也是可行的。自行参加庭审可以节省律师费用,同时也能直接参与到自己的离婚事务处理中。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聘请律师具有显著的优势。法律知识和经验方面,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士,熟悉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他们能够准确地解读法律条文,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在第一次开庭时,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确定合理的诉讼请求,并且在庭审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辩论。
在证据收集和运用上,律师具备专业的调查取证能力。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有效的证据,并且在庭审中合理地运用这些证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律师可以帮助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防止一方隐匿、转移财产。
庭审技巧也是律师的优势之一。庭审过程中,气氛可能会比较紧张,当事人可能会因为情绪激动而无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律师经过专业的训练,具有良好的庭审应变能力和辩论技巧,能够在庭审中冷静地应对各种情况,有效地表达当事人的诉求,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激烈、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的离婚案件,自行处理可能会使当事人陷入不利的局面。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综上所述,第一次离婚开庭是否需要律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简单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但复杂的案件聘请律师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