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起诉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若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判决返还彩礼;若不符合,一般不支持返还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起诉离婚时彩礼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以此为重要依据。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若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例如,男女双方仅举办了订婚仪式,给付了彩礼,但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给付彩礼方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大概率会判决返还。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比如,夫妻双方虽领取了结婚证,但因工作等原因一直分居,并未实际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彩礼方主张返还彩礼,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返还。不过,在认定“确未共同生活”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如双方的居住情况、日常生活交流等。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例如,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家庭背负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上述第二、三种情形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且,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法院可能会适当减少返还的数额。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对彩礼返还问题作出合理的判决。

起诉离婚彩礼法院怎么判决(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