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在女方家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关联,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非由孩子户口所在来决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出发,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由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工作稳定性、个人品德、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另一方经常加班,无暇照顾孩子,那么前者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有优势。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的判定中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会单独询问孩子的意见,了解他们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总之,孩子户口在女方家这一事实对抚养权归属影响不大,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