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申请仲裁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或中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申请仲裁赔偿的时效规定。
例如,劳动者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从2024年1月开始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此时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正常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在2025年1月之前申请仲裁赔偿。
不过,仲裁时效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些法定事由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及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用人单位承诺会支付工资等。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法定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劳动者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以时效为由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