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起诉后多久开庭审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对案件的审结时间有规定。一般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会快一些,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可能会稍慢。

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方因对方阻止其行使探望权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案件的开庭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案件数量差异较大。案件量少的法院,排期相对较快;而案件量多的法院,从立案到开庭可能需要等待较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立案后的七日内通知当事人。在送达诉讼文书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才会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开庭可能在一个月左右;若适用普通程序,可能会在一个半月到两个月左右,但这只是大致的时间范围。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出现特殊的程序或情况导致开庭时间推迟。比如一方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或者需要进行鉴定等。所以,虽然无法准确预知离婚不让看孩子起诉后具体的开庭时间,但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最终法院会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以保障当事人合法的探望权。

离婚不让看孩子起诉多久才开庭审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