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需包含标题、公司基本信息、修正案内容、落款等部分,要明确修改依据、具体修改条款及内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注明日期。
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文件。以下是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写法的具体介绍。
标题:一般为“[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清晰表明文件的性质和适用主体。
引言部分:开头要说明本次修改章程是依据何种会议的决议进行的,比如“根据[具体日期]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明确修改的合法依据和决策来源。
公司基本信息:详细列出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确保与原公司章程一致,方便对照和识别。
修正案内容:这是核心部分,要逐一列出原章程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例如,原章程第X条“……”,现修改为“……”。修改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如果有多处修改,要按照章程条款的顺序依次列出,清晰展示修改的全貌。
落款部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修正案的签署日期。这是确认文件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环节。
在撰写公司章程修正案时,要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修改内容需经过合法的决策程序,如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审议通过。完成后,还需按照规定到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保证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合法性和对外公示效力。此外,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漏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