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进行补办,补办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向孩子出生医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健康委或指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重新获得出生证明。
了解补办出生证明的重要性。出生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用途广泛,如办理户口登记、入学、出国等都需要用到,所以丢失后要及时补办。
补办出生证明,需准备一系列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以证明父母的身份信息和与孩子的关系。此外,还需要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这个一般由原签发单位提供),同时可能要提供接生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明等,以证实孩子的出生情况。
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出生证明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在补办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或指定的出生证明补办机构,详细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准备好材料后,父母双方共同前往孩子出生医院所在地区的卫生健康委或指定的出生证明补办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补办的条件等。如果审核通过,就会按照规定补发出生证明。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对于父母离婚的情况,双方仍需共同配合完成补办手续,因为出生证明记录的是孩子与父母双方的关系。在整个补办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出生证明的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