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可能需附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病历证明、家庭情况证明等。
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最重要的材料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该申请书应清晰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理由部分需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情形来写,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除了申请书,还可能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就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诊断书等,用以证实其身体状况确实符合严重疾病的标准。若涉及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情况,要有医院的产检记录、出生证明等能证明该事实的材料。
另外,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需要提交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以证明保证人具有相应的保证能力、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能够履行保证义务。若选择保证金保证,则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有能力缴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材料,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总之,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准备全面、准确的材料,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也可能存在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