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起诉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需根据案件适用程序及审理阶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在债务起诉中,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有所不同。首先是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从立案开始计算,三个月内要完成整个审理流程并作出判决。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那么最迟在立案三个月期满时下达判决书。

其次是普通程序,对于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案件在立案六个月内会下判决书,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若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另外,关于宣判方式也会影响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所以,债务起诉开庭后最迟多久下判决书不能简单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案件适用的程序、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及宣判方式等多方面因素。

债务起诉开庭后最迟多久下判决书(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