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起诉后通常应立即结案。但在实践中,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到整个案件程序完结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同类型的不起诉情况相关后续工作的时间要求也有所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相关的法律程序就应当推进以完成结案。具体来说,对于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三种情况,有着不同的后续处理要求。

对于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一旦决定作出,应当立即释放被不起诉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等。一般来说,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结案相关的手续。

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虽然犯罪嫌疑人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这些工作完成后,案件才算是真正结案,不过这个过程通常也不会太久。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在复议、复核期间,案件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但一旦复议、复核程序结束,无论结果如何,案件都会有最终的处理结果从而完成结案。不过,整个过程可能会因为复议、复核程序而延长一定的时间,但法律也对这些程序的时间作出了相应规定,以保障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总体而言,虽然法律规定不起诉后应尽快结案,但由于不同案件的复杂性和后续程序的差异,实际的结案时间会有所不同,但都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完成。

刑事案件不起诉多久必须结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