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亲子鉴定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司法亲子鉴定中通常需要双方同意,而个人亲子鉴定则不需要。

在广东进行亲子鉴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同意要分不同的鉴定类型来看。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主要是个人出于了解亲子关系真相的目的,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作为个人参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可以自行采集样本进行鉴定,比如采集毛发、口腔拭子等。当事人可以匿名进行,以保护隐私。例如,丈夫对孩子的血缘关系存在怀疑,但又不想声张,可以自行偷偷采集孩子和自己的样本去做鉴定,无需经过妻子的同意。

司法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常用于落户、移民、打官司等司法用途。在广东,一般情况下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这是因为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会产生重要的法律后果,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在司法程序中,通常需要双方自愿配合进行采样等鉴定流程。如果一方不同意进行司法亲子鉴定,另一方不能强制要求。不过,在某些特殊的司法案件中,如果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亲子鉴定,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做出强制鉴定的决定,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例如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抚养权抚养费纠纷时,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双方进行亲子鉴定以查明事实真相。

广东亲子鉴定要夫妻双方同意吗(0)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