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是较为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因工作获得的固定收入,奖金是基于工作表现等获得的额外奖励,劳务报酬则是通过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这些都是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经济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在共同财产范围内。生产收益可能是夫妻从事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等所获得的利润;经营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店铺等取得的盈利;投资收益则涵盖了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所产生的增值部分。这些收益都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努力或者共同承担风险所获得的。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因这些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等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如稿费、专利许可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个人所有。

最后,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适应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情况。例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