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刑人员离婚所需时间因离婚方式而异。若选择协议离婚,理论上只要手续齐全,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较快,但服刑人员协议离婚操作相对复杂,实际时间不确定;若选择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像正常夫妻一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监狱配合,安排服刑人员到特定场所办理,这涉及到监狱的工作安排和流程,可能会花费一定时间来协调。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时间难以确定,比如监狱的工作繁忙程度、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是否符合外出条件等。
再看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并不简单,不适合用简易程序,法院会转为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送达难等问题,比如需要向服刑人员送达法律文书,可能会因为服刑场所等因素导致送达时间较长,这也会影响整个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