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起诉开庭一般在被告住所地(通常为户籍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法院,但也可能在合同履行地法院,开户地法院不一定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信用卡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所以要确定管辖法院需从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两方面来分析。

二、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不过,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离开户籍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而不是户籍地法院。例如,持卡人小李户籍在A市,但他在B市工作生活了两年,此时银行起诉小李,B市的法院有可能被选择作为管辖法院。

三、合同履行地对于信用卡合同履行地,若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信用卡纠纷中,银行要求持卡人还款,银行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银行所在地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银行所在地法院也就具有管辖权。比如银行的主要办事机构在C市,那么C市的法院可能会受理该信用卡纠纷案件。

四、开户地法院开户地并不一定等同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开户地只是信用卡办理的地点,与法律规定的管辖连接点并无必然联系。所以,一般情况下,开户地法院不一定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如果开户地恰好符合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条件,那开户地法院就可以管辖该案件。

信用卡被起诉开庭是在户籍地还是开户地法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