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司法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承担,最终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确定实际承担方,通常败诉方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司法鉴定在确定事故责任、伤残程度、车辆损失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而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规则。

从启动鉴定程序来看,通常是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并先行垫付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在鉴定结果未明确之前,无法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比例,所以需要申请方先支付费用来推动鉴定工作的进行。例如,在涉及伤者伤残等级鉴定的案件中,伤者为了确定自己的伤残情况以便主张合理的赔偿,会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并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

然后,关于最终承担方,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判决结果来确定。一般遵循败诉方承担的原则。这是因为败诉方往往是在事故中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其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对方的损失,所以由其承担鉴定费用是合理的。比如,如果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法院判定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肇事方就需要承担伤者申请的伤残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法院可能会根据责任比例来划分鉴定费用的承担。例如,双方负同等责任时,鉴定费用可能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此外,如果鉴定结果对双方都有一定的证明作用,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鉴定费用的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保存好鉴定费用的相关票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作为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对于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问题,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总之,交通事故中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交通事故中司法鉴定费谁承担(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