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服刑后不还钱,被害人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者返还财物。若胜诉后诈骗者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诈骗案件中,诈骗者服刑是其因犯罪行为而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返还诈骗所得财物属于民事赔偿责任,二者并不相互抵消。也就是说,即使诈骗者服刑完毕,仍有义务偿还诈骗所得。
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诈骗者服刑后,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诈骗者返还财物。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诈骗事实的存在以及诈骗者所骗取财物的具体数额等。
如果在刑事诉讼中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且获得了法院的生效判决,而诈骗者服刑后仍不还钱,那么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执行判决。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此外,如果诈骗者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同时,若发现诈骗者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这些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诈骗者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