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信用卡还不上不一定构成诈骗行为,若被认定为诈骗,会面临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后果。民事上需承担还款责任及违约赔偿,刑事上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要明确的是,车贷信用卡还不上并不必然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在办理车贷信用卡时,提供了真实的信息,只是后期因为客观原因如失业、重大疾病等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一般不构成诈骗,仅属于民事违约行为。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诈骗。比如在申请车贷信用卡时,故意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骗取银行的信任获得信用卡及贷款额度;或者在使用过程中,明明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透支,且拒不还款等。
一旦被认定为诈骗,在民事方面,银行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持卡人偿还透支的本金、利息、滞纳金等费用。持卡人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律师函,甚至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若持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扣押、拍卖用于偿还债务。
在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是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所以,如果车贷信用卡诈骗达到相应数额标准,持卡人将面临刑事处罚,留下犯罪记录,这会对其今后的生活、工作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