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在集资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往往受到侵害,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其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虽然在集资诈骗这类案件中,一般是先通过刑事追赃程序来挽回损失,但当追赃不足以弥补被害人全部损失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法律支持。

从实际操作角度分析,刑事诉讼主要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和追赃挽损,而民事诉讼则更侧重于对被害人损失的全面赔偿。在集资诈骗案件中,刑事追赃可能无法完全覆盖被害人的所有损失,例如一些间接损失等。此时,被害人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更全面地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诈骗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方面,要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即需要等待刑事程序有一定的进展后再提起民事诉讼,避免出现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相互矛盾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以及与诈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在民事诉讼中获得胜诉并实现赔偿的目的。总之,集资诈骗被害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是可行的。

集资诈骗被害人可否另行民事诉讼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