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不交房,购房者自行终止房贷会面临一系列严重后果,包括银行追究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以及可能被银行起诉等。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存在的是借贷合同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这是两个相互独立又有一定关联的法律关系。即使开发商逾期不交房,也不能成为购房者擅自终止房贷的合法理由。
银行追究违约责任:在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还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等条款。如果购房者停止偿还房贷,就构成了违约。银行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逾期利息通常会比正常利息高,违约金的数额也会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这无疑会增加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个人征信记录是金融机构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一旦购房者逾期不还房贷,银行会将逾期信息上报到征信系统,这会对购房者的个人征信产生负面影响。不良的征信记录会影响购房者未来的金融活动,如再次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利率、更严格的审批条件甚至被拒绝。
银行起诉及强制执行:如果购房者长期不还房贷,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银行胜诉,法院会判决购房者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如果购房者仍然拒不履行判决,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拍卖购房者的房屋,以偿还银行的贷款。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果不足以偿还贷款,购房者仍然需要承担剩余的债务。
当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时,购房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等,而不是自行终止房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