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申请流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第一步是申请主体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律师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第二步是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同意取保候审,会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第三步是确定保证方式。若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按照规定交纳。
第四步是执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会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