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10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同时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对于10岁的孩子,由于其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通过合适的方式询问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然而,尊重孩子的意愿并非唯一的考量因素。法院还会综合多方面情况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首先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保障孩子的基本需求。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等,这在抚养权争夺中会是一个优势。

其次是抚养条件,这涵盖了父母的生活习惯、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较高品德修养的一方,更有可能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比如,一方没有不良嗜好,注重孩子的品德教育,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受青睐。

此外,孩子的生活环境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学校等,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此予以考虑。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离婚时10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