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没有借条,在对方欠钱不还时,可通过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和欠款事实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若协商不成,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借款行为可能未签订借条,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无法得到保障。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转账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的,这些平台的转账记录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比如,从自己的账户向对方账户的转账记录,就可以证明有资金交付给了对方。

聊天记录也具有关键作用。借款时与对方的聊天记录,无论是文字聊天还是语音聊天,只要其中包含借款的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信息,都能作为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聊天中明确提到“我借给你5000元,下个月还我”这样的内容,就对证明借款事实很有帮助。

此外,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证据。如果借款时有第三人在场,该第三人的证言可以对借款事实起到佐证作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借款的事实和还款的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以防后续需要。

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会向对方发出支付令,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支付令无法实现债权,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将之前收集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获得胜诉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欠钱没有借条不还钱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