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不还且无借条时,要先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书写起诉状,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起诉私人借款不还的案件,关键在于收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首先是转账记录,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这些转账记录可以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可以到银行打印转账流水单,或者在电子支付平台上导出转账记录,这些记录要确保包含借款的时间、金额、双方账号等关键信息。

其次是聊天记录,包括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如果在借款过程中有关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的交流,这些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有力证据。要注意保存完整的聊天记录,不能有删减或篡改。

再者是证人证言,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他们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证人要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的过程和相关情况。

收集好证据后,接下来要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详细阐述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的借款金额、利息等,以及事实和理由部分,说明借款的经过和被告不还款的情况。

然后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和写好的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来说,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在立案时,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要求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按照一定比例收取。

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要充分展示收集到的证据,向法官说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如果判决被告还款,而被告仍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私人借款不还无借条怎么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