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文本、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手续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等步骤。
来看看办理房屋委托公证所需的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若委托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法人委托,则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也需要提供,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便确认受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书文本应详细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委托事项要具体明确,如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房屋产权证明,像房屋所有权证等,能证明房屋的权属情况。此外,如果委托事项涉及到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接着是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手续。第一步是申请,委托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若委托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也可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但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证明。第二步,公证处对申请进行受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若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第三步是审查,这是公证过程的重要环节。公证员会对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核实委托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可能会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最后一步,经过审查,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证明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整个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以确保公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