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另一方可以先与之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在获得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曾经有过夫妻情分,通过友好协商,向对方说明履行协议的重要性和不履行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可能促使对方主动履行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原件、相关财产证明、子女抚养情况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一旦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生效判决,而对方仍然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判决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合法有效,若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可能会影响其效力。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