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警立案流程主要包括报案、受理、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等环节。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先受理,再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
首先是报案环节。发现合同诈骗情况后,当事人可前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报案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准备相关材料,如合同原件、付款凭证、聊天记录、通讯往来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够直观反映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以及可能存在的诈骗行为。
接着是受理环节。公安机关会对报案内容进行登记。无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都会先接受材料,并制作笔录。笔录内容会记录报案人陈述的案件情况,报案人需确认笔录内容无误后签字或捺印。
然后进入审查环节。公安机关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一方面,会对报案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的嫌疑;另一方面,可能会展开初步调查,比如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调取有关证据等。审查的重点在于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该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是决定是否立案环节。经过审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会制作《立案决定书》,予以立案。反之,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报案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整个合同诈骗报警立案流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报案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促进案件的顺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