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多久结案成功没有固定时间,一般在几个月左右,但复杂案件可能耗时更久。通常审查起诉阶段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之后案件到法院,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当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就意味着,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的时间可能会大大延长。

一旦检察院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在法院审判环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所以,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多久结案成功受案件复杂程度、是否补充侦查、适用程序等多种因素影响,从几个月到更长时间都有可能。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还要多久结案成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