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检察院传唤不一定会逮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传唤时,通常是为了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等常规程序,只有在出现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形时,才可能被逮捕。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检察院传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正常程序操作。检察院可能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获取新的证据、核实之前的供述等而进行传唤。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只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按时到案接受传唤,如实回答问题,通常不会被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符合逮捕的条件,检察院是可以决定逮捕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都可能导致被逮捕。另外,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有证据证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也可能会被检察院决定逮捕。

总之,取保后检察院传唤并不意味着就会被逮捕,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以及是否出现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形。

取保后检察院传唤是否逮捕(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