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发到手机上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效力和效果与传统纸质律师函存在差异。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具体情况。

从具有一定作用的角度来看,在告知层面,以手机方式发送律师函能快速传达信息。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人们几乎时刻携带手机,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律师函,对方能迅速收到,及时知晓发函方的主张和要求。比如在商业合作中,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违约行为,通过手机发送律师函,可以第一时间让违约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保留证据方面,手机发送律师函有电子记录,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的证据。例如在借贷纠纷中,出借人通过手机发送催款律师函,聊天记录或短信记录能够证明其曾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

然而,其也存在局限性。一方面,在正式性和权威性上,传统纸质律师函通常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律师的签字等,更能体现其严肃性和规范性。而手机上的律师函可能因为缺乏这些形式要件,让接收方觉得不够正式,甚至怀疑其真实性。另一方面,在送达证明上,纸质律师函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有签收记录等明确的送达证明。而手机发送的律师函,可能存在对方否认收到、设置屏蔽未看到等情况,在证明是否有效送达时存在一定难度。此外,在一些特定的法律程序或行业规范中,可能明确要求使用纸质律师函,此时手机发送的律师函可能不符合要求。所以,虽然手机发送律师函有一定作用,但在重要的法律事务中,结合纸质律师函使用可能会更稳妥。

律师函发到手机上是不是真的有用(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