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要依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双方意愿来决定。
在房地产交易中,售楼广告纠纷时有发生,以下是常见的处理途径。
协商解决:这是最为直接和经济的方式。当购房者发现售楼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坐下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交流,提出各自的诉求和解决方案。比如,广告中宣传的小区配套设施未按时建成,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补偿方式,如减免一定时期的物业费、延长房屋质保期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纠纷便可以得到解决。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快速解决问题,避免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购房者可以请求相关的调解机构介入。常见的调解机构包括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等。这些机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机构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分析纠纷的焦点,并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例如,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机构可能会建议开发商按照一定比例对购房者进行经济补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通过调解,双方有可能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仲裁解决: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不过,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解决:当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售楼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以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购房者胜诉,开发商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诉讼虽然程序相对复杂,耗费的时间和成本较高,但它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能够为购房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